关于第12批江苏省产学研项目结题的通知 |
发布时间: 2024-11-04 访问次数: 18 |
各学院、有关单位: 第12批江苏省产学研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结题原则 原则上省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作统一结题要求,由项目负责人自主决定是否结题。如需结题的,由项目负责人提交《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结题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结题申请表》)。 二、结题条件 项目负责人已完成合作双方签订的“五技合同”以及《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立项表》中约定的主要任务和指标,项目经费使用应符合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管理相关规定,项目立项应满一年且到账经费使用超过一半以上。 三、提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在《第12批结题清单(常州大学)》(附件1)中的项目,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对照省科技厅下发的文件《关于优化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》(附件2),如符合结题条件的,请准备4份《结题申请表》(附件3),于2024年11月25日前向合作企业所在地科技局报送《结题申请表》一式3份(注:合作企业所在地科技局存档1份、设区市科技局存档1份、省科技厅存档1份),另留1份学校产学研处存档。 《结题申请表》请用A4纸双面打印(不要装订),项目负责人签字,学院审核出具用印申请单至产学研处办理相关手续。 附件2:关于优化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(最终稿).pdf
|